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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白縣印發《關于公布太白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太政辦發〔2022〕28號(以下簡稱《通知》),公布《太白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太白清單》)。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陜政辦發〔2022〕27號)和《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寶政辦函〔2022〕56號)精神,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推行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促進太白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措施
為確保清單落地實施并做好動態調整,《通知》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國家清單》任務,圍繞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格實施行政許可事項、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及時做好清單動態調整等4個方面,對清單的編制、實施、監管和調整等做了規范。
一是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通知》要求,各地區要結合《國家清單》和《太白清單》,抓緊編制完成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責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涉及的許可事項要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
二是嚴格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根據上級制定的實施規范逐項完善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許可證件、數量限制、年檢年報等實施要素,及時更新辦事指南,并通過“事項中控管理平臺”將數據匯集至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做到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內容一致,辦事指南一經公布不得隨意增減或更改。
三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通知》要求,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將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健全管理機制,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
四是及時做好清單動態調整。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依法、及時進行動態調整,才能確保清單權威性和生命力。《通知》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動態更新和調整也提出了要求,確保清單及時更新、全面準確。
三、清單重點內容說明
《太白清單》包括二個部分:一是中央層面設定的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事項,二是陜西省地方性法規、陜西省人民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經梳理,太白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239項,涉及25個部門。